福建省開客運車輛司機注意了,本月起,你駕駛的車輛如果一年內違章記分累積達到40分以上,將被依法吊銷經營許可證,相關部門還會收回班車(旅游包車)客運線路牌。
記者6月2日從福建省交通廳了解到,原定于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《福建省道路客運經營行為違章記分考核管理辦法》,由于全省運政信息管理系統尚未開發應用等原因延至6月1日正式實施。
《辦法》規定,對客運車輛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》和《道路旅客運輸和客運站管理規定》的行為,在實施行政處罰的同時,進行記分并予以相應處理,對1年內記分累積分值達到40分的客運車輛,將依法吊銷經營許可證,收回班車(旅游包車)客運線路牌。不過,當事人如果對此處罰有異議可以要求聽證。
同時,對違反《道路旅客運輸和客運站管理規定》的客運企業、客運站,如已不具備開業要求的有關安全條件,并存在重大運輸安全隱患,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責令限期改正;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按要求整改且情節嚴重的,原許可機關應吊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吊銷相應的經營范圍。
業內人士稱:此規定只是針對省內運營的車輛,但事實上目前違章的很多是外地車輛,而《辦法》不適用于外地車輛,這樣車輛違章問題仍難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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